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刘朝娟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学院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1.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学院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

2.岗位实习。是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实习应严格遵循《规定》中提出的1个“严禁”、27个“不得”行为准则,严守《规定》底线和红线,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学生实习管理实行院、教研室二级负责制,负责对全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辅导员、班主任、各专业课老师。

(一)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制度的拟定与完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每年实习总体工作安排;负责审核汇总各教研室年度实习计划和实习岗位特殊情况的汇总、报备、上网和归档(附件1);协助院领导组织、管理、考核实习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配合院领导协调处理学生实习当中出现的问题,每月按时汇总全院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学生问题及解决结果(附件7),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组织并协调各专业开展全院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检查。

(二)专业带头人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联合携程集团一起,开发校外实习基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负责联合三方领导,代表学院与实习单位对接推介、实习单位资质审查、提交书面考察评估报告,新增实习单位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激励机制、薪酬待遇、食宿条件等。

(三)各辅导员负责签约就业单位的沟通、协调与管理;协助开展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对接推介实习单位,加强对提前就业学生的联系和管理;负责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组织、接待与协调,核查、上报毕业生信息与就业率;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各班主任负责督促各班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制定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对实习学生宿舍进行管理,检查住校实习学生的就寝情况,对违反学院和实习单位纪律、触犯学院纪律处分规定的实习学生进行处理。并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3),拟定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和要求,规范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处置实习学生安全事故。

第六条 各教研室是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本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修订完善专业实习标准(大纲)(附件9);制定本专业学生实习方案;做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工作指导和管理;召开实习学生宣传、动员会;加强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和各项审批工作;组织签订本学院、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实习三方协议》(附件2);牵头做好集中实习学生实习往返校交通安排;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和学生处汇报;及时更新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8),每月汇总并向学院领导提交实习指导教师统计的学生实习落实及问题处理情况(附件7);整理归档学生实习材料;填报学生实习管理平台数据;配合专业带头人考查新增实习单位,收集实习企业和实习学生意见和建议(附件10),以及实习后典型事迹汇报与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实习全过程管理,如制定实习指导计划;审核学生实习资格;指导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开展学生实习动员,加强学生心理、安全和纪律教育;通过实地巡查、电话、网络加强学生实习指导和检查(远程指导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审核学生实习岗位变更、单位调整相关材料;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与企业指导教师一起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完成学生实习成绩系统录入和报送;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向学院提交“学生实习落实及问题及问题处理汇总表”(附件7);实习结束时按时收齐相关学生实习资料,撰写指导实习总结,并立卷归档等。

第八条 辅导员及班主任应熟悉学生实习的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学生实习全过程管理: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负责实习学生跟踪调查,及时动态掌握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状况,并做好实习学生的电话跟踪记录;做好实习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学生处对违纪实习学生进行处理。

第三章 学生责任

第九条学生必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各类实习,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一)实习学生应当遵守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独立认真按时完成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学生实习手册》(附件9);

(二)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实习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提升职业能力;

(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旷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四)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时间进行实习,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离开实习单位,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实习单位、不得提前结束实习,实习签到次数作为实习时间的重要凭证。岗位实习期间旷课(工)累计不得超过30课时(一周)或累计病事假不得超过实习学时的1/3,否则实习成绩记为不合格;

(五)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与员工,服从工作安排,遇到矛盾和问题时,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合理建议,或者通过学院指导教师转达,严禁采取失礼或过激的行为,注重个人修养,注重团队合作,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六)与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七)必须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因岗位实习而知悉的企业信息、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第四章 实习组织

第十条 各教研室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填写各专业的“学生实习计划备案”(附件1),报送院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的协助下,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和岗位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实习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优先选择驻渝规模以上知名企业:

1.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4.优先考虑与学院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认知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但须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岗位实习一般采取学院集中组织与学生自行实习两种方式。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实习。

第十四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

第十五条 学院和实习单位在实习任务确定后,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加强实习前宣讲和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岗位实习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共同考核和评价。

第十六条 学院安排集中实习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集中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第十七条 学生自行(含提前)实习的,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附件5),经学院审核,学院批准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实习期间由学生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学院负责对提前实习学生进行课程学习管理和成绩考核。

第十八条 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岗位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第五章 实习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实习协议(附件2),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学院同时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自行(提前)实习申请表(附件5)、监护人实习知情同意书(附件6)、岗位实习成绩认定告知书(附件11),并下发学生实习手册(附件9)。

第二十一条 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巡视和学生管理,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习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等。学院指导教师配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实习单位负责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岗位考勤,以及工作考核和督促;组织学生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和促进校企关系的文体活动;及时向学院汇报实习中遇到重大问题,并进行前期干预和处理,配合学院指导教师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三条 学院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协调实习单位安排实习学生统一住宿,建立实习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对于在外地集中实习但不统一住宿的学生,须由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时备案。对于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院同意,按程序报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学院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按程序报市教委备案,并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确定岗位实习单位后,如需更换实习单位须提交实习单位更换申请(附件12),附上与变更后的实习单位签署的合规的实习协议,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方可更换实习岗位。未经批准,学生擅自中途更换实习单位或终止实习,实习成绩应记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按《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3)规定的程序,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发生违纪现象,按《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六章 成绩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由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实习岗位表现和提交的《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共同评定学生实习成绩,企业指导教师的评价占学生实习总成绩的60%,学院指导教师的评价占学生实习总成绩的40%

第二十八条 因生病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须提前申请缓修或免修,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报学院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评定不合格的学生随下一个年级或安排在假期重修。缓修学生亦须随下一年级或安排在假期参加实习。

第三十条 在实习期间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经学院专家团队认定后实施相关奖励。

第三十一条 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

第七章 实习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须及时对实习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实习前应归档的资料:包括实习计划备案表、实习三方协议、专业实习方案(含实习计划)、实习大纲(标准)、岗位实习成绩认定告知书、实习承诺书、自行(提前)实习申请、监护人实习知情同意书;

实习结束后应归档的资料: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附件13)、实习单位更换申请表、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实习考核成绩表、实习落实及问题处理汇总表、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提交各教研室材料:实习计划备案表、实习落实及问题处理汇总表、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14)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院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实习前,各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培训,提升学生的安全管理认知与安全意识;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各专业负责人要主动与实习企业沟通,要求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并为实习学生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院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携程文旅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携程文旅产业学院20 —20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备案表

2.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含附2-1补充协议、2-2知情同意书、2-3签约委托书)

3.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5.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自行(提前)实习申请表

6.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18岁以下学生监护人实习知情同意书

7.携程文旅产业学院 第xxx月学生实习落实及问题处理汇总表

8.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信息统计表

9.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学生实习手册(含附9-1学生实习计划表、9-2实习工作小结、9-3实习报告、9-4实习鉴定表)

10.携程文旅产业学院岗位实习单位信息反馈调查问卷

11.岗位实习成绩认定告知书

12.实习单位更换申请表

13.学生实习检查记录表

14.XX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