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五一”国庆节假日临近,为维护教室、实验(训)室稳定,保障实验(训)室财产和放假期间师生人员生命安全,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教学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教室、实验(训)室设备和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培训、实习、出行以及假期间人身安全。
三、加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对假期间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将于4月29-30日开展抽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