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实训中心、图书馆合署办公,下设:教学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教材考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实践科。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指示和学校党政决议,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全校教学工作。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教学改革计划,对全校专业设置和布局、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及其他教学文件,开展专业、课程、教材、产业学院、教学团队等项目建设,并组织检查执行和完成情况。
4.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包括校历编制、课表编排、课程调度、教室及实训室调度、工作量统计、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
5.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包括实训实习、技能大赛、职教活动月等工作。
6.负责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以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励、优秀教师奖励等教学工作奖励的评选推优工作。
7.负责中高职衔接、专本贯通培养等校际合作办学办专业工作。
8.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及学生技能大赛工作。
9.负责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开展教学检查、课程评估、专业评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以及教学事故处理等。
10.负责实训中心工作,完善实训室管理制度,规范实训室管理,开展实训室安全月检查和年度检查,杜绝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
11.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中等教育事业统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信息平台、实验室信息统计平台等的数据采集、填报等。
12.负责全校学生“专升本”、英语等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协助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做好 “专衔本”各项工作,协助学生处(团委)做好第二协助做好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的各项工作。
13.负责学校图书馆工作,加强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
14.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